不像在英國時那樣,當學生每周有20個小時的自由打工時間(寒暑假可以超過20小時不計時)。在美國的留學生無法自由在校外打工,如果想要在校外工作的話,必須先申請CPT(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才可以在校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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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是什麼呢?
CPT的全名為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翻譯成中文為「課程實習訓練」,這是美國給予持有F-1學生簽證、就讀於高等院校的國際學生的臨時就業許可。CPT許可由所就讀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代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向學生頒發。
申請CPT時需要具備以下文件:
- 雇主提供的雇用信:雇用信上必須要有Letter head,並清楚載明工作職位名稱、雇用日期起迄日、每週的工作時數、工作地點、工作內容、雇主姓名和聯絡方式。
- CPT申請書:每間學校應該都會有自己學校格式的CPT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向該校國際學生辦公室領取,將自己應該填寫的部分寫完後再給指導教授填寫。
- 指導教授證明:CPT表格中有一部分是必須指導教授填寫以證明該工作內容和修習學位相關。
在申請CPT時,申請學生應該具備的條件如下:
- 持有有效的F-1學生簽證,修習課程至少一年。
- 有效的護照
- 有效的I-20:I-20表格是美國國土安全部授權學院、大學以及職業學校為國際學生頒發的一種證明文件,該文件可以為學生簽證以及相關簽證身份轉換提供擔保。
當準備好所有文件並確認具備所有條件後,就可以帶著文件去該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申請CPT,申請通過後,國際學生辦公室會發給學生一份新的I-20,上面會註記CPT的工作時數以及起訖日期,這樣就算是申請完畢並且可以開始工作了。每間學校的申請所需時間都不一樣,建議至少提前兩周申請。我剛來我們學校念書時,第一次申請CPT,國際學生辦公室當下就直接幫我印出新的I-20,一個小時內就辦理完畢。但今年初申請時,國際學生辦公室卻告訴我必須提前三天申請。所以,可以提早申請就盡量早一點用吧!以免到時沒申請到無法合法開工。
申請CPT還分為part-time和full-time,part-time CPT為一周20小時以下工時,20以上則為full-time。如果學生申請full-time CPT滿12個月,則畢業之後無法申請OPT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選擇性實習訓練)
我的CPT經驗:
我在留學期間曾經申請過三次CPT,都是part-time。以攻讀音樂演奏來說,我申請的CPT次數算很少的,很多主修管樂或弦樂的都到處跑團,到畢業的時候可能有十幾次CPT申請經驗。那我申請了哪三次呢?
●城裡音樂劇團演出鍵盤樂手:
這是我第一次申請CPT,學校老師推薦我去該城的音樂劇團擔任鍵盤樂手,從排練到演出為期一周,演出劇目為安德烈洛伊瑋柏的音樂劇Evita。接下這個工作後我立刻申請了CPT,從準備文件到遞交大概兩天,遞交當天就直接拿到新的I-20。
●音樂節排練伴奏:
第二次的CPT經驗也是學校的老師推薦的。是在某個城市裡每年舉辦的音樂節擔任排練/演出伴奏,為期一個月。
●教會司琴:
這是我最後一次的CPT,也是申請過程最久的,申請後兩周才拿到新的I-20。這次的工作為期四個月。教會司琴是很多鋼琴演奏的學生喜歡做的工作,排練一次一百美金(每間教會不一樣,但大概就這個價錢),一個月大概可以賺個800美金左右。也不只彈鋼琴的可以教會司琴工作,很多器樂組的也可以加入大規模教會的樂團來賺點零用錢。
以上是我的CPT經驗,沒有很多。我其實聽說過很多演奏組的學生偷偷在教會司琴但沒有申請CPT,建議大家不要這麼做,被抓到後果不堪設想。之前我們學校有一票學生在聖誕節的時候參加教會演出,結果國際學生辦公室人員就在台下,想當然耳那後果…。
不過關於美國的國際生工作規定還是有一些模糊地帶。舉例來說,之前有個認識的老師請我在她不在家期間去幫她的後花園澆水,她願意付我一百美金(我後來沒有去),這樣算是非法打工嗎?再來就是,國際學生辦公室常常轉發寒暑假期間需要機場接送的學生信件,這些學生都在信件裡說可以付油錢和司機費用,那麼這算不算非法打工?可是這些信件都是從國際學生辦公室裡發出來的…。最常見的模糊地帶工作就是家教,朋友的小孩想要和你學琴,這樣算非法打工嗎?就算想申請CPT,家長也不是公司行號,根本無法發offer letter。
總之,CPT其實沒有很難申請,只要找到工作機會,學校基本上都會審核通過的。但如果之後有打算要申請OPT的人就得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CPT工作時數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