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提供的音樂類獎學金感覺沒有很多,所以只要有機會,大家一定要努力試試看唷!這是在奇美網站搜尋到的,符合資格的人加油一下吧!
關於奇美藝術獎
奇美藝術獎的創辦人許文龍董事長希望本活動能薪火相傳,讓奇美為台灣的藝術推動盡一份心力。在奇美獎助金的幫助之下,這些青年能減少生活經濟的壓力,專心致力創作,將來成為傳播藝術的一顆種子,將藝術帶入人們的生活。
本活動每年皆會聘請學界資深教授、藝術界資深藝術家、音樂界資深音樂家等專家,共同選出台灣具有潛力的明日新星。歷屆得獎者往往對奇美文化基金會表達感激之意,獎助金對於他們的創作生涯有著極大幫助與鼓勵。
第32屆獎助辦法(音樂類)
獎助名額:
共6名(各組錄取名額視收件報名人數而定,如未達審查標準,可從缺)。
- 鋼琴組(從Piano申請者中選出)。
- 弦樂組(從Violin、Viola、Cello、Harp申請者中選出)。
- 管樂組(從Flute、Oboe、Clarinet、Bassoon、Trumpet、Trombone、French Horn、Tuba申請者中選出)。
- 聲樂組。
獎助內容:
每名每月獎助新台幣3萬元整,每2個月支付一次,為期一年。
申請人資格:
- 申請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
- 鋼琴、弦樂組皆須年滿16歲至24歲。
- 管樂組、聲樂組須年滿18歲至30歲。
*以當屆年度來計算,如:申請者為民國84年生,則計為24歲。
申請須知:
申請人請先用電腦打字填寫申請表格並列印,各欄皆須填寫,並檢附下列資料:
- 申請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 兩吋正面脫帽照片1張貼於表格上(一年內近照)。
初審辦法:
- 鋼琴、弦樂、管樂組須以CD光碟錄音送審,一式3份,包含3首不同時代風格之作品(巴洛克、古典、浪漫時期樂曲各一首)。不足10分鐘之曲子以全首錄音為原則。
- 弦樂、管樂曲目除原為獨奏曲外,須加上鋼琴伴奏。
- 聲樂組須以CD光碟錄音送審,一式3份,包含3首藝術歌曲或歌劇選曲。每首至少4分鐘,獨唱或由鋼琴伴奏皆可。如曲子過長,選唱10分鐘即可。
- 光碟封面請註明曲目名稱、演奏長度及錄音時間地點,請勿書寫申請人資料,送審光碟內容名稱也請勿加入申請人身分說明。
- 送審資料恕不退還。
- 請於申請表「送審作品說明」一欄中加註錄音時間、地點。
- 初審結果將以email郵件通知及公佈於網站上。
複審辦法:
- 入圍複審者需將初審繳交之3首作品拍攝成VCD或DVD送審,須拍攝入圍者相貌,以確認為參賽者本人。並另增加指定曲,指定曲曲目將與初審結果一併公佈。
- 光碟封面請註明曲目名稱、演奏長度及錄音時間地點,請勿書寫申請人資料,送審光碟內容請勿加入申請人身分說明。
- 送審資料恕不退還。
- 奇美藝術獎將補助入圍複審未獲獎者,每名伍仟元之錄影補助費。
- 複審結果將以email通知及公佈於奇美博物館網站上。
詳細申請方式請參閱奇美博物館網站奇美藝術獎